事死如事生:没有死亡就没有殡葬——生死观与殡葬

死亡是发生殡葬活动的前提,如果没有死亡就不会有殡葬,所以想要研究殡葬就必须研究死亡。

但殡葬活动又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此,我们在研究死亡时,就把死亡的生物学机理研究留给医学等其他学科,在这里就只讨论人们面对死亡的心理状态与人们对死亡的认识等内容。

人类对死亡的认识与了解,是殡葬产生及发展的根本原因。

我们对死亡的认识经历了从无知、朦胧到深刻,而殡葬方式也是一个逐步规范的过程,因此,就某种程度而言,殡葬成了人类对死亡认识的行为表现形式。

人类对死亡最早的解释是“神惩论”。时距万余年的亚马逊文化、近八千年的尼罗河文化、超过五千年的黄河文化,无一不将死亡归咎于神祗的意志,这种认识在以宗教为背景文化的流传中影响了每一个人,甚至时到今日仍在影响人类。

因此可说,人们的殡葬方式是人们的生死观决定的,而殡葬方式反过来也能影响人们的生死观。

在中国,许多民族都把自己家族先人的灵魂示为善的“祖灵”,他们不崇拜空泛的祖灵,而是崇拜具体的祖先,如民族之祖、宗族之祖、氏族之祖。

我国西南少数族把祖灵称为“吉罗”,意思是“宝贝”,而且认为只要是祖先留下的物品或者是祖先喜欢的动物,都附着有祖先的神灵,可以保佑家人吉祥平安。



我国最典型的祖先崇拜是对族祖的崇拜,崇拜者与被崇拜的太祖同姓。家族生者对祖先的敬畏、思念和缅怀的感情,在殡葬活动中表现为对祖先的敬告平安、问寒问暖,让先祖知道子孙出息、家族兴旺,同时也祝祖先幸福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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